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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Dec 2017
秦子谦律师《资产冻结令—香港法庭的Chabra管辖权》文章刊登在香港律师2017年12月期刊

本所秦子谦高级律师撰写的《资产冻结令—香港法庭的Chabra管辖权》被刊登在《香港律师》十二月刊。

 

此文章探讨由本所代理,XY, LLC v Jesse Zhu and Another一案最近颁布的判决书。当中上诉法庭解说发出Chabra强制令的法律原则。Chabra强制令是原告人对被告人没有任何诉因的情况下,法庭为冻结被告人资产而发出的命令。秦律师总结指出假如已符合其他一般准则(例如,有充分的可争辩理据、有消失的风险),预计只要有充分理由认为不具诉因的被告人的资产其实是具有诉因的被告人的资产,法庭将会针对其发出Chabra禁制令。

 

《香港律师》是香港律师会会刊,由Thomson Reuters出版。刊物的读者主要为香港律师、大律师、机构内务律师、政府法律人员及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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